我陪陸時安創業五年。
就因為他說一個人太累了,我直接辭掉了外企的工作。
白天,我們在寫字樓裏跑客戶,忍受無數的白眼。
晚上,我們躲在不足十平米的出租房裏。
最艱難的時候,隻能吃2元不到的泡麵。
他成為商界新貴時,當著全公司的麵向我求婚。
並告訴在場的所有人,我就是陸氏的老板娘。
直到我看到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,他將公司一半的股份給了帶貨女網紅。
他不耐煩地解釋道:“瑤瑤業績好,這是她應得的。”
我點點頭,不再糾纏。
隻是翻開手機通訊錄,給公司最大的客戶沈總發了一條信息。
“爸,撤資吧,這破公司我不想要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