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月發糧票布票的日子,丈夫周建剛都會帶點“新奇玩意兒”回家讓我開眼。
這個月初八,他提幹當上小組長的慶功酒剛過,就領回來一個燙著卷發、穿著喇叭褲的年輕女人。
糧站發的的確良布料剛到手,我還沒捂熱。
周建剛就指著那布對我說:“秀芹沒身體麵衣服,你把這布給她扯了做身新衣裳,再把你姥姥留的那對銀鐲子給她戴,她手腕細,戴著肯定好看。”
“對了,她剛從城裏來,我們這兒的活計不大懂,你往後多帶帶,特別是咋伺候男人。”
院子裏納涼的鄰居伸長了脖子,屋裏婆婆和小姑子也豎起了耳朵,等著看我這個鄉下婆娘的笑話。
我攥緊了衣角,指甲掐進肉裏,第三次跟他說:“周建剛,我們離婚吧。”
周建剛像是聽了天大的笑話,吐掉嘴裏的瓜子皮,吊著眼梢看我:“陳望秋,你又來這套?這話我聽得耳朵都起繭子了,比紡織廠的噪音還煩人!”
“你要真有種離婚,我把這鳳凰牌自行車給你!”
院子裏爆發出一陣哄笑,婆婆撇著嘴罵我“不知好歹的玩意兒”,小姑子翻著白眼說我“癩蛤蟆想吃天鵝肉,離了我們家看誰還要你”。
他們哪裏曉得,這是我第三次說離婚,也是最後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