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沈知越戀愛五年,他甩了我五十次。
每一次,都是因為那個比他小三歲的養妹。
他叫她寶寶,喂她吃飯,幫她買內衣。
看電影的時候永遠讓她坐在我們中間。
下雨天會先去接她,讓我一個人淋成落湯雞。
但凡我有質疑,他隻會冷漠地告訴我:
「我對自己的妹妹好,是天經地義。」
我一次次心碎離開,又一次次求他和好。
第五十次挽回他,他要我簽下一份保證書。
答應他從此不會思想齷齪,沒事找事,惡意挑撥。
為了不會再次被甩,我統統忍下來。
養妹穿著單薄睡裙坐他膝頭撒嬌,我裝作沒看見。
五周年紀念日,他拋下我去找養妹,我寬和一笑,自己吃完了燭光晚餐。
直到養妹把亡母留給我的花店拆了給一群流浪狗蓋別墅。
我沒忍住,情緒激動。
他照例將她護在身後,淡淡開口:
「你越界了。」
那一刻,我突然累了。
沈知越,我祝你們兄妹情深似海,連綿不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