值夜班時,我救治了一個五十歲的孕婦。
但她卻一口咬定我就是孩兒他爹!
我一開始以為聽錯了,但後來她竟然拿著一張泛黃的合照鬧到科室。
照片上是少年時期的我和她,背景是我老家的火車站。
可我十六歲之前根本沒出過縣城,更別說認識這個快五十的女人。
患者家屬堵著辦公室罵我是人渣,院長把我調到了急診輪崗。
談了三年的女友遲念晴更是棄我而去。
我被逼著跟她領結婚證那天,她摸著肚子笑出滿臉褶子:“早告訴你跑不掉的。”
婚後她生了三胞胎,三個孩子都長著和我一樣的斷指。
我右手小指少了一截,是小時候貪玩被車床軋的,這基因怎麼可能遺傳?
直到我在她枕頭下翻出一份器官捐獻協議,受益人是三個孩子,捐贈人那一欄寫著我的名字。
她舉著刀站在門口時,血濺在協議書上,她最後說。
“你隻配當養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