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名殺豬匠,生辰禮上,丈夫陸明哲扔給我兩張冷硬的餅,轉頭就花一千兩給青樓女子劉曼曼贖了身,麵對質問,他對我滿是貶低,我果斷與他和離。五年後,燕郊的一處別院內,我滿身泥濘,翻著泔水桶,而他卻帶著改頭換麵、風光動人的劉曼曼前來參加宴會。看見我時,他滿臉不屑,對我冷言冷語,在劉曼曼的挑唆下,我被汙蔑成了偷竊金絲荷包的小偷和精神失常的人販子。後來,郡守李長庚的出現,證實了我郡守夫人的身份,同時,揭露了劉曼曼官妓的身份和陸明哲違反律法的事實。最終,劉曼曼重歸樂籍,陸明哲被沒收田產而後失蹤,而我和李長庚也回到郡守府,相伴餘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