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執行死刑的前一天,我在拍賣會上看到了那把沾血的證物匕首。
可妻子卻為了保護竹馬,直接點了天燈拍下,隨後當著我的麵將這個唯一的翻案證物銷毀。
為了讓我死心,她不惜又雇來殺手,廢了我的一條腿和胳膊。
當晚,父親在監獄中以死明誌,我哭到昏厥,再醒來,妻子把一份簽過字的離婚協議扔到我的麵前。
“周升隻是不小心殺死了你媽,沒必要讓他坐牢,更何況他還有大好前程。”
“你爸又是自殺,怪不得周升。聽我的,放棄翻案,我保你一輩子榮華,不然咱們隻能離婚...”
不等她說完,我就毫不猶豫地簽下名字。
婚可以離,但我媽的死,必須要有人買單,我父親的名聲,也決不允許被褻瀆。
父母遺照前,我捏緊了手中的五角功章,發誓要他們付出代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