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,我被男友聯合閨蜜陷害,背負上23條人命的醫療事故重罪,聲名盡毀,鋃鐺入獄。
父母因此含恨而終,而我在服刑期間被獄友“意外”刺死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案發前24小時。
正在急診室的我立刻抄起手術刀,當著所有人的麵割了腕。
血液噴湧而出,濺在白大褂上,護士們尖叫著衝上來,試圖按住我的傷口。
“聶醫生瘋了!竟然要割腕自殺!”有人在喊。
“快叫保安!叫精神科!”
我冷笑著看他們驚慌失措,故意把血甩得到處都是。
“聶明珊,你在發什麼瘋?不知道手對醫生來說有多珍貴嗎?”急診室主任衝過來,臉色鐵青。
我舉起淌血的手腕,對著監控攝像頭手舞足蹈:“2023年5月15日,晚上9點整。我,聶明珊,終於要自由啦。”
保安和幾個男護工衝過來按住我,一針鎮靜劑紮進我的肩膀。
藥效發作前,我看到了站在門口目瞪口呆的男友王澤和閨蜜程婷。
他們的表情,和前世在法庭上指控我的樣子一模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