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生日那天,許澤遠牽了個小男孩回家。
他的養妹跟在身後,怯生生地開口:
“親子鑒定顯示,聰聰的確是澤遠哥哥的孩子,那晚的人真的是他。”
許澤遠無奈歎氣。
“那晚我醉酒錯把詩意認成了你,釀下大錯。”
“可孩子是無辜的,我已經錯過聰聰五年的成長,他是我的親生兒子啊,你也不忍心我的骨肉流落在外吧?”
五年?可女兒今年剛滿四歲。
我冷笑:“然後呢,你想表達什麼?”
“聰聰不能沒有父親的陪伴。以後我一三五陪聰聰,二四六陪思安,星期天就帶兩個孩子一起玩,讓他們培養一下兄妹感情。”
我淡淡點頭,平靜地拿出結婚證撕碎。
“沒什麼好說的,離婚,孩子歸我。”
許澤遠像聽到什麼笑話:
“離開我你還能去哪?行了別鬧了。”
隨即摟著許詩意離開。
他不知道的是,
那人今天回國了,我和他的約定該兌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