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陪著沈梟在一百五一間的地下室住了八年。
八年後,他終於從一個默默無聞的街頭小混混坐上了江北老大的位置。
他卻喜歡上了一個女大學生。
我給了那個女大學生一百萬,讓她離開沈梟。
沈梟什麼也沒說,對我深情依舊。
半年後,沈梟被仇家綁架。
為了救他,我挺著三個月的孕肚,以身犯險。
最終,沈梟成功獲救。
我肚子卻被捅出了一個血窟窿。
沈梟紅著眼眶哽咽發誓,
一定要讓傷害我的人血債血償。
急救室外,我卻聽到沈梟和手下的對話。
「梟哥,您為了江小姐,弄掉了林冉姐肚子裏的孩子,還讓她挨了一刀,差點要了她的命。值得嗎?」
沈梟的聲音混著煙霧,冰冷得沒有一絲溫度:
「這是她欠雪兒的。我不過是在替雪兒討回一點公道而已。告訴醫生,下手利落點。必須把林冉的子宮摘除幹淨。」
我如墜冰窟。
原來我一直以為的深情,不過是沈梟為了江雪對我刻意織就的一張報複的仇網而已。
既然如此,我成全他們便是。
我直接給他的死對頭發信息:
「沈梟的命和地盤都送你了,要不要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