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,我因為許言一句話:我不喜歡隻會花錢的女人,白手起家成立了一個小型公司。
許言答應和我結婚,花著我的錢買名表,買豪車,上會所。
即便公司瀕臨破產,也執意為女主播一擲千金。
那晚,我正為集資發愁,一個陌生男人闖進家裏強奸了我。
隔天,男人被抓,我得到了一筆剛好能夠填補資金空缺的賠款。
公司得以存續,我欣喜若狂,卻不巧撞破了事情的真相。
“當年要不是顧曉,媛媛早就和我在一起了!一個強奸犯三十萬,我盛天集團有的是錢,沒找殺人犯真是便宜她了!”
我顫抖著從口袋拿出那張胃癌通知單。
在生命僅剩的三個月裏,第一次撥通了那個人的電話。
“我願意成為實驗體,為醫學界作出奉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