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愛了林修遠十年,用盡手段拆散他和白月光姐姐。
當他得知寧菲要嫁給一個殘廢,紅著眼要闖婚禮現場時,
是我挺著兩個月身孕跪在車前,用孩子逼他放棄。
他因此恨毒了我。
新婚夜他帶著女人回家,在我親手鋪的婚床上苟合。
我被迫鎖在衛生間裏聽著那些聲音,指甲掐進掌心血肉模糊。
後來他變本加厲,小三小四登堂入室,我成了全城笑柄。
直到我懷孕七個月時,撞見他摟著寧菲的替身在我們床上翻滾。
那女孩脖子上戴著本該屬於我的婚戒,學著我姐姐的腔調喊他修遠哥。
“看清楚了嗎?”他掐著我下巴逼我看交疊的身影,“這才是我該睡的女人。”
我崩潰撲上去撕打,被他一把推下樓梯,一屍兩命。
再睜眼,回到當初寧菲結婚的前三天
這一次,我決定放下十年執念,成全林修遠,也放過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