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患上無藥可醫的怪病。
拍賣會上的特效藥,是我活命的最後機會。
可爸媽點天燈拍下特效藥後,送給了不孕不育的表姐。
這次我不哭不鬧,還給表姐買了不少補品。
未婚夫說表姐出嫁應該風風光光,要把給我的彩禮全部送給表姐當嫁妝。
我欣然同意,將他給我買的房子和車一起過戶給表姐。
爸媽一臉欣慰。
“你終於懂事了,知道你表姐要結婚了,更需要這個藥。”
“等爸爸參加怪病學術討論會,解刨完患者遺體,就能研發出給你治病的藥了。”
可七天後,我成了爸爸刀下要解刨的遺體。
我的主治醫師在研討會上當眾指出爸爸缺少醫德,把我的救命藥送給表姐。
爸媽和男友被台下人指責鼻子罵殺人犯。
他們卻認定這是我對他們的報複。
要公開我的記憶,讓所有人知道我死有餘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