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剛查出懷孕,老公卻執意帶戰友遺孀隨軍,把年邁婆婆丟給我照料
他說我是護工,正好把工作辭了照料好婆婆,等孩子一出生就把我們接到部隊。
可從第二個月,老公便不再往家裏寄生活津貼。
我隻當他在部隊辛苦奉獻,攢錢是為了我們更好的將來,所以揭不開鍋也從未開口提及。
轉眼四年過去,我賣完腎從城裏趕回家,卻被鄰居告知:
婆婆上山挖野菜充饑被野豬咬死,兒子也因為沒錢買特效藥病死。
老公回來奔喪,不但不體諒我的苦楚,反而大罵我沒用,害死他媽和兒子,態度堅決地跟我離婚。
轉頭跟戰友遺孀領了結婚證,她管著老公的所有津貼,住著小洋房,吃著白米豬肉。
最終我死在他們生下一個大胖小子的那個夜晚。
再睜眼,我回到婆婆和兒子慘死的前三天。
這次,我放棄去城裏賣腎,而是帶著婆婆和兒子,去討回本屬於我們的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