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輩子我給孩子上戶口時,
才發現老公已經在軍區把遺孀的孩子記在了自己名下。
正值計劃生育政策,
她的孩子上了軍區學校,
我的孩子卻成了人人喊打的野種。
我以死相逼,
他隻答應讓我的孩子以侄子的身份隨軍。
隨軍路上,
孩子在火車上被人販子拐走了,
我瘋了一般求他登報找人。
他卻嫌棄我矯情:
“你能不能懂點事,
孟餘已經是個殘疾人,
找不回來就算了,
可你這樣小題大做,
別人的閑話會傷害倩倩和小樹。”
絕望之下,
我跳河自殺。
再次睜開眼,
我回到了給孩子上戶口那一天。
這一世,
我要給孩子換個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