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那年,我包養過一個女朋友。
隻要和我在一起,我就幫她解決校園暴力,讓她好好讀書,同時給她那個斷腿的父親一個好工作。
於是,這個清冷校花跟了我三年。
後來臨近畢業,父母去世,公司破產。
我成為人人喊打的喪家犬,被人打斷雙腿,挑斷手筋。
我用盡全身力氣去找她,卻看到她和竹馬執手相望,滿眼淚水的樣子。
我不告而別,她也從來沒有找過我。
後來,我成為乞丐,整日翻垃圾桶的時候,她已經是上市公司的女總裁,和竹馬婚期將近。
她看我的眼神,冰冷又厭惡。
我自嘲道:“可以施舍我點錢嗎?我餓了三天了。”
她卻淚流滿麵:“你怎麼還沒餓死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