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十點,我在地鐵站旁邊小路上救下了我們公司新來的女實習生。
把她從酒鬼發臭的酒氣與失控的嘶吼中推向安全的彼岸。
結果她知道那酒鬼是公司新來的負責人後反咬我一口。
將我說成侵犯未遂的惡人,酒鬼英雄救美卻被打到送進醫院。
一時之間所有人都在指責我、辱罵我。
我就如同過街老鼠一般,人人喊打。
事後那名女生聯合酒鬼陷害我入獄。
獄中其他人聽說我的罪行輪番對我拳打腳踢。
某天那女生隔著探視間眼淚汪汪地看著滿目瘡痍的我。
“李主管,對不起,我想轉正。”
“您心地這麼善良,應該不會怪我吧......”
後來我重生了,重生在那個救人的晚上。
這一次,我拒當替罪羊,我看你是順利轉正,還是被人玩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