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前夕,男友陸懷安的小青梅從國外回來了。
在迎接Party上,小青梅將不會遊泳的我推入泳池,
差點被淹死的我被人救起後憤怒至極,
可陸懷安不但不讓青梅向我道歉,
甚至還覺得我是在故意刁難和誣陷青梅。
更過份的是陪試婚紗當天陸懷安獨自將我拋下,
去為小青梅調音,順便將為婚禮譜寫的鋼琴曲彈給青梅聽。
他之前明明說好的,這是特意為我們的婚禮當天準備的曲子。
我忍無可忍地質問陸懷安,為什麼?
他卻不以為意,
“我寫的曲子,想彈給誰聽是我的自由。”
我這個未婚妻在他眼中到底算什麼?
我曾對他說過:
陸懷安,我對你的愛可以包容三次,請你善待我愛,
否則我永遠的消失在你眼前。
現在,陸懷安,你隻剩最後一次機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