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浩軒的白月光死後,靈魂附著到了我的身上,和我共用一個身體。
身體的掌控權一三五在我,二四六在白月光。
盛浩軒恨極了我,但又不得不因為白月光每天與我同床共枕。
上一秒,他還摟著“我”的腰,在眾人麵前擁吻,許諾這一輩子隻愛我一個。
零點一過,他卻又變回冷漠疏離的樣子,厭惡的將我推開,無比嫌棄的擦拭每一寸碰到過我的地方。
“如果不是因為你,思韻她根本就不會死。”
“老天既然讓思韻到你的身體裏,就是覺得你不配活著,讓你給思韻償命!你為什麼還要死皮賴臉的跟思韻搶身體!”
我麻木的聽著這一切,已經無力向他爭辯誰才是搶占身體的人。
隻拿起了手機, 聯係實驗室。
“我同意配合你們進行實驗,放棄這具身體,將意識轉移到仿生人身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