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因我是律師,奶奶讓我判偷她雞的鄰居死刑。
我耐心解釋,要以法律為根據。
奶奶覺得我想故意氣死她,幫外人不幫她。
用自殺來威脅我,甚至自製了一個大鐵籠,準備把鄰居關進去。
還好被我阻止了。
爸爸也覺得我該幫奶奶判鄰居死刑,甚至想鬧到律所。
迫於無奈,我讓鄰居停止侵害,恢複原狀,賠償損失。
沒想到鄰居對我懷恨在心,將我殺害。
見事情鬧大了,鄰居害怕。
花大價錢收買我奶奶,讓她簽諒解書。
弟弟也勸奶奶簽,讓奶奶把錢留給他娶媳婦。
奶奶欣然答應,並且散播我有精神病的消息。
病發時拿刀砍人,鄰居迫於無奈正當防衛。
我就這麼死得不明不白。
再睜眼,回到奶奶被偷雞的這天。
這一次,我將不會再勸阻奶奶,放手讓她做她想做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