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歲時,我被流氓拖到小樹林折磨了一晚。從前對我態度冷淡的未婚夫宋易,不僅沒有退婚,還為了娶我不惜和家裏人鬧翻。他說:“女子的貞潔不在羅裙之下,被欺負不是她的錯。”後來,宋易病危,我毫不猶豫的把自己的腎移植了一個給他。為此,我無法再勝任高校的工作,辭去副教授職務,成為了全職主婦。這幾十年裏,我連吃飯都小心翼翼,不能久站久坐久臥,幾乎成為了喪失行動能力的廢物。五十出頭便躺進了ICU,昏迷時,我卻聽見妹妹愧疚的聲音:“都是我不好,如果姐姐要是沒有把腎換給我,肯定能健康長壽。”宋易在我病床前點了一支煙,淡淡道:“有什麼好愧疚的,她的命是命,你的就不是了嗎?”“何況她這一生,早在被拖進安大的樹林的那一天就毀了。”“也算她活該,被侮辱了還有臉報警,害我好兄弟蹲了十多年牢。”聽著聽著,我的眼淚便從頰邊滑落。再睜眼,我回到了被拖進小樹林那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