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公司年終獎金發放的前一天晚上,我被一群混混拖進了廢棄廠房,遭受了殘忍的折磨。 我的四肢被打斷,內臟受損,容貌完全毀掉。 我哥哥抱著我瘋狂地跑過了三個社區,終於將我送到醫院。 弟弟紅著眼睛向我起誓,一定要抓到那些混混為我報仇。 然而當我奄奄一息時,卻聽到了門外的對話。 "哥,我們為了幫助林小冉拿到獎金,這樣傷害妹妹是不是太過分了?" 哥哥心疼地歎氣:"我也不想啊,可是林小冉的父親病重,沒有這筆錢就得等死。蘇夢和林小冉是死對頭,處處針鋒相對不肯幫她。" "那天要不是我碰巧救了林小冉,她可能已經跳樓自殺了。" "蘇夢以後有我們兩個幫著,就算以後真的殘了,毀了也沒關係,我養她一輩子......" 我絕望地哽咽。 原來,我最親的兩個人,寧願毀了我也要幫助我的死敵。 既然如此,那我也不要他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