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周年紀念日這天,酒吧又打電話讓我去給老公買單。
隔著包間門,他的狐朋狗友在那裏調侃:
“哥,你這老婆找得好呀,你在外麵花天酒地,她還得過來給你買單。”
老公滿不在乎地晃了晃酒杯:
“她欠我的。”
“當年要不是我,她就出去賣了,沒準你們哪天還能點到她的牌子呢。”
我站在門外,如墜冰窟。
的確,當年我媽住進ICU。
是他掏出了一張存了一千萬的黑卡,解了我的燃眉之急。
婚後,他總和我抱怨,說不喜歡喝酒應酬。
於是我們約好,他每次應酬,我去幫他付款。
就用當年他給我的一千萬。
等這一千萬用盡後,他就再也不應酬了。
隻是後來,他卻似乎開始享受其中了。
而這一千萬,卻好像成了我的責任。
幸好,卡裏的錢已經用光。
我們的感情也已經見底。
顧劍,這次沒有人再去給你結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