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隔五年,我再次回到老家。爸爸拿走媽媽的糖尿病藥物,送給了姑姑趙棠,回家第一天,我不得已持刀去討藥。姑姑找了個對象,爸爸辭掉媽媽的工作,並讓姑父頂替。姑姑的兒子弄壞我的手辦和電腦,我差點因交不出策劃案痛失年終獎。五十二的大伯討老婆,還要爸爸給他掏彩禮。親爹帶著兩家人,毫無顧忌吸我和媽媽的血,幸好媽媽已經決定離婚,隻等年後民政局上班。爸爸卻讓姑姑的兒子占了我掏錢買房給兒子的學位。原本同意離婚的爸爸又到民政局撤銷了離婚申請,我發現他早已連房子都抵押出去貸款。我谘詢律師後帶著媽媽跑路,與他們一家徹底斷聯。後來爸爸進監獄,姑姑嫁了個家暴男,大伯被騙彩禮,爺爺奶奶年愈七十在外搬磚。而媽媽終於成功離婚,開始新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