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戚家的少爺,登報表白了99次,才娶回家的夫人。
就如同現在,誰都知道,戚培風愛慘了那個留洋歸來的女學生,把她寵的要星星不要月亮。
可就是不娶回家。
租界的酒吧裏,朋友問起此事,戚培風回答的格外認真:
“我太太是我這一生最愛,所以我可以寵外麵的女人,卻不能讓她真的進了戚家,臟了了我太太的眼睛。”
甚至,他每去一次小洋樓,就要安排人給我的名下轉一個鋪子。
有時候是米鋪,有時候是錢莊。
在我名下有了99家商鋪後,戚培風意外的在小洋樓的門口遇到了我。
我沒有哭鬧,也沒有讓他帶我回家,隻是遞了一份香港書店的轉讓協議給他。
戚培風看著我滿臉的乖巧,不由得有些心疼說道:
“那等過一陣子,帶你出國去玩。”
我乖巧收起協議,嗯了一聲。
就是不肯告訴他,這次他簽字的。
是我和他登報離婚的聲明書。
一個月後,我就要出發去香港。
戚培風,這路遙馬急的人間,你我不再同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