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補貼家用,我把多餘的十五平小房間當作月租房,租給了七個工人。 三十元一天,有床品,還有獨立衛浴和空調。 入住之後,工人要我管飯。 十元兩頓,我每天做兩葷一素,供他們吃飽。 沒想到剛剛高考完的女兒對我很不滿。 “三十塊一天租金也不便宜,他們這麼可憐多做點飯怎麼了?” “媽你也太黑心肝了,五十的飯錢你賺三十多。” 接下來女兒不僅每天向工人獻殷勤,給他們燒水倒茶,還悄悄給他們燉雞湯喝。 誰料工人以為她有意思,把她關進出租屋。 我破門而入救她,卻被她推下樓梯:“都怪你租得太貴,他們才會這樣對我!” 出院後,我徑自離開。 這個聖母女兒我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