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婚前一夜,我被告強堅進了警局。
當天未婚妻取消了婚約,次日就和白月光陸明川領了證。
對方出示了證據,我不得已蹲了半年警局。
出來後我找不到工作,隻能去酒店搬行李。
絕望之時,未婚妻的妹妹安雪婷主動來幫我煲湯:“賀知,其實我喜歡你好久了,給我一次機會,讓我照顧你好嗎?”
我在落魄潦倒當中感激涕零,答應了她。
婚後一年,我去商場接逛街的安雪婷回家。
不巧提前到了半小時,我就在咖啡廳聽到了她和閨蜜的對話:
“雪婷,當年你找人誣告賀知強堅,害他坐牢丟工作......現在我看他對你這麼好,你這麼做是不是過了?”
安雪婷歎了口氣:
“沒辦法,為了讓陸明川娶到他的愛人,我什麼都願意做。隻要他幸福,我就幸福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