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兩個發小一起合夥,短時間內賺了300萬,我叫他們一起分紅。可沒想到,聽到這裏麵有居間費,他們急了。
「李智,李總,這居間費是不是應該你出啊?畢竟項目的利潤是你拿大頭。「」
「我們的分紅隻有五十萬,還得攤一筆,虧死了。」
「就是啊,李總,我網上查了一下,居間費頂多10%,300萬利潤,卻有50萬的居間費......」
「你能提供一下收據給我嗎?要不我去找甲方核實也行。」
兩個合夥人有些不甘心。
我一愣。
總項目總計五百萬,我出300W占六成,他們兩兄弟合出200W各占兩成。
利潤總計是300W,按比例,我拿180W,他們兄弟倆各60W。
這其中,居間費50萬,利潤自然也是按比例扣除,我30W,他們10W。
他們啥也沒幹,坐等分紅,三個月賺了五十萬,竟嫌我扣他們錢,到頭來想白嫖?
更關鍵的,對我還如此不信任。
罷了,讓他們自己去賺錢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