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離婚,因為我的男人在外麵瀟灑了成千上萬次。
但他卻不肯。
他的家裏人也說我給他們丟人,是拿不出手的鄉巴佬。
我笑了。
就在四年前,是我第一次提出要離開他,隻需一紙證件。
提出後,許廷慎沉默了,沒有回答,也沒有任何情緒表達,隻是把我關在家裏整整三十天之久。
我成了籠中雀。
又過了一個月之久,我感覺身體不適。
驗孕棒上的兩條杠證明了一切。
兩年前,我又一次提出同樣的要求,許廷慎在那天晚上就回了祖宅。
此後,我就被賦予了一周才能見到一次我的骨肉的權利。
而這一次,是我再一再二之後的第三次了。
幸運的是,我也終於可以如願以償。
在這之前,我也發現了更嚴重的問題,就是我自己的親生骨肉跟我並不親,更談不上愛。
而且,就連我的婚姻也不是真的,我對於他來說,跟外麵的任何一個女人都沒有區別。
我的朋友結婚了,而她的婚禮流程都是用的我的。
當年,我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來籌劃我的婚禮流程和每一個環節,兒許廷慎隻是拿過去看了一眼,就輕輕鬆鬆拒絕掉。
幾年時間裏,他在外麵風流瀟灑,我不管,因為許太太的身份還是我的。
直至今日,事情似乎已經變質了。
他帶著他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