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朋友家的親戚把我的兔子燉了。
親戚嬉皮笑臉的說:“那兔子是你的啊,我們不知道,他們說是李昕喜帶回來的,我們就給燉著吃了。”
“骨頭在垃圾桶,院子裏可能還有點毛,你來得太晚了,那兔子太瘦,身上沒有二兩肉。”
她撇了撇嘴,有些意猶未盡:“你要是早些來,說不定還能給你剩下一口,辣椒放的多,味道還不錯。”
就連男朋友都覺得我無理取鬧。
我把親戚起訴之後,親戚卻慌了神:“法院還會管這種事?不就是一個畜生,吃了也就吃了!一個兔子哪能值這麼多錢!”
男朋友也指責我:“你能不能別鬧了,就個小小的寵物而已。”
我:??
連沒有幾斤肉的寵物兔都要吃的家庭,連別人的東西都不尊重的家庭,誰愛嫁誰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