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零年作為知青下鄉後,我娶了文工團的軍花陳思瑤,為她辛苦操持家裏四十年。
可如今她死後竟不許我參加葬禮,並且將財產一半給了兒女,一半給了她的白月光。
留給我的隻有一句話。
“當年被拿走的那封研究院錄取通知書,我用這四十年還完了。”
原來當初我不是沒有被錄取,而是被她偷走錄取通知書給了白月光獻殷勤。
我大鬧葬禮,控訴這四十年的不公,卻被兒女厭棄。
“媽跟周叔才是天生一對,是你橫插一腳壞了他們的好事。”
“你若再鬧下去,就別怪我們把你丟在老家任由你自生自滅!”
我被活生生氣死,再次睜眼回到了下鄉的第三年。
彼時研究院的錄取通知書還在路上,而我的人生也才剛剛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