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引誘了鄰家哥哥七次。
第一次,他嚴厲地拒絕了我。
第二次,他剛開完會,我躲在他辦公室的門後麵撲了上去。
他說:“你還小,分不清喜歡和依賴。”
第三次,他在酒局上被人暗算,我想要照顧他。
他卻強撐著理智說:“隻有最沒用的男人,才會需要你的付出。”
第四次,第五次,第六次......
他一次一次的拒絕,我都快要放棄了。
可第七次的時候,我和閨蜜去試婚紗,他看了我許久,卻突然答應了我。
然後便是領證,閃婚。
結婚五年,他將我寵的要星星不給月亮。
卻唯獨不向別人宣告我的身份。
直到五周年紀念日那天,我等到電影院散場,也沒等來他。
卻在離開給他打電話的時候,路過了他給白月光包場的晚宴。
一片起哄聲中,我聽見他朋友問:
“正主都回來了,你也該跟那個小替身離婚了。”
而他卻隻是晃了晃酒杯,“她愛我愛的不行,得從長計議。”
隨後,他喝光了杯裏的酒,將自月光公主抱起來,無比甜蜜。
沒人注意到地毯上閃著我名字的手機屏幕。
也沒人在意,包房外停留許久的我。
那一刻,我終於明白。
我從來都沒有走進過他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