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夏淩薇結婚三年,隻是這三年裏,她對我始終冷漠的如同一個陌生人。
隻因三年前在夏家公司瀕臨破產走投無路之際,我消失的無影無蹤。
後來,因為家族的壓力,夏淩薇被迫嫁給了我。
從此夏淩薇被束縛於婚姻,再也不能和我的好友廝守一生。
直到我查出癌症時,把檢驗單遞到她麵前時,她卻滿是譏諷地嘲笑,
“不要再為了引起我的關注,演這些戲,我已經厭倦了你的表演。”
麵對這些冰冷的話語,我終於決定放過她,也放過自己。
為了成全她和我生病好友的姻緣,我甘願捐出自己的心臟。
隻是後來,她隻能對著空氣,向我傾訴那些未曾說出口的情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