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混入南省最大犯罪集團當臥底,
我被警校開除的第二天,轉身便混起了社會。
男友嫌我丟人現眼和我分手,
閨蜜罵我自甘墮落與我絕交,
就連一向最寵我的父親,也和我斷絕父女關係。
我不為所動,仍舊在一片黑暗中沉淪。
混社會的第三年,我終於進入了犯罪集團內部。
當天,父親痛哭和我斷絕關係,
揚言沒有我這個女兒,
恨不得讓我去死。
七年來,我未曾睡過一個好覺,
幾乎每日都在接受良心的譴責。
終於在三天前,犯罪集團又一次的任務失敗,
讓他們發現了我的存在。
我把核心證據發送出去之後,
被他們折磨生生十個小時致死。
我的靈魂飄蕩,卻回到了父親的身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