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 我爸出於輿論原因沒有跟我媽離婚。 而我媽因為失去了一條腿,被無情辭退,她變得敏感,經常失去理智,動不動就拿跳樓威脅我爸。 第二年,我爸忍受不住我媽的性子,毅然決然地離開了我媽,跟那個阿姨步入了婚姻的殿堂,去了另一個地方。 而我被判給了爸爸。 除了我媽沒有能力賺錢,無法養我之外,最重要的一點是因為她不願意要我,理由是我身體裏流淌著我爸的基因,她不可能養一個出軌的人的女兒。 至於跟我爸在一起的那個阿姨—— 她是我媽的摯友,用現在的話講是好姐妹,她的名字叫百合。當時的她也是有男人的,換句話來說,他倆是雙雙追求刺激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