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紀念日當天,妻子林夕帶著她的初戀闖入會場,指控我是猥褻他初戀妹妹的強奸犯!
劉闖的小妹天生頑疾,是個不會說話的聾啞病人。
在劉闖示意下,小女孩掏出一張寫著侵害聾啞孩童的新聞報紙,將我誣陷成雨夜裏用紅書包哄騙聾啞孩童的慣犯,罪大惡極!
我百般解釋,妻子卻不信,當即派人打斷我的雙腿把我關進了凍庫懲罰。
兩年過去,她見我還不認錯,憤怒的將我提進警局。
“隻因為嫉妒我和劉闖的關係好,你就對他的殘障小妹下手!”
“事到如今還不願承認錯誤,陳祥,我對你真的太失望了!下半輩子在牢裏好好贖罪吧!”
可到了警局,警官卻拿著案件報紙反駁。
“你弄錯了林女士。”
“報紙上的是假新聞。”
我們所住的片區,這幾年壓根就沒發生過孩童性侵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