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長寧侯的庶女,阿母死得早,剩我與阿兄相依為命。
下人們雖喚我小姐,卻帶著挪揄的意味,打飯時總會將我的飯食扔在地上,說這是下人吃的,入不得我這個小姐的口。
我想吃,便要學狗一樣趴在地上,將他們逗笑了才行。
阿兄為我出頭,被打得下不來床。
日子一長,也就什麼都不爭了。
把活著當盼頭,倒也沒那麼難熬。
後來顧煜出現了,他是大將軍家的長子,與侯府的嫡女定下婚約,可看見我,他眼睛亮了,說我似是天上的仙女那般漂亮。
他哄我鑽進柴房,我本不肯,他拿出胭脂與漂亮的首飾,說待他娶了我嫡姐,便也會給我一個名分。
我過夠了狗一樣的日子,也想做人,做嫡姐那般叫人寵著、可以將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少女。
臉一紅,就應下了。
歡愉沒幾日,被我嫡姐抓了個正著。
她喊來奴仆,將我與阿兄打得皮開肉綻,要賣進青樓。
我含著淚望向顧煜,以為這個許下海誓山盟的男人,定會救我。
他卻挽著嫡姐的手,說:
“青樓好,好極!與這個狐媚子相稱得很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