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歲那年,親生父母找到了我。
為了補償我,他們毀了原本的婚約,將我嫁給了年輕有為的顧家大少。
養女怪我搶了他的愛人,負氣出國留學,出車禍身亡,所有人都把她的死怪在我頭上。
爸媽在我23歲生日那天,逼我整容成養女的樣子,我不肯,他們拿出親子關係斷絕書,說當初拋棄我的時候,就應該直接把我掐死。
顧銘以折磨我為樂,帶我參加各種高端聚會,卻和別的女人曖昧:“你以為嫁給我,就能代替阿茵的位置?嗬嗬,顧夫人不是你這個鄉巴佬能妄想的!”
他們都穿著西裝和禮服,隻有我穿著掉色的卡通襯衫和牛仔褲,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。
不過幸好我得了絕症。
這下爸媽和顧銘,應該如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