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寄人籬下的孤女,我剛滿十五,便被姨母塞到表哥身側,做了他初嘗人事的通房。
表哥瞧不上我自甘下賤。
每日與我貪歡都是草草了事,眸光低垂,看也不肯看我。
隨後,便叫下人給我灌下避子湯。避子藥性寒,喝得我月月腹痛難耐。
這日我葵水剛過,痛意牽扯著身子發抖,竟不小心吐出剛喝下的湯藥。
他眉頭一蹙,冷道:“再熬一碗,掰開嘴灌下去!”
“別妄想,你可不配懷我的孩子。”
苦澀湯藥灼燒胸腔,也燒滅了我最後一點幻想。
我自請離去。
他片刻愣神後,不屑地冷聲哼笑:
“忘恩離家,當受叩首遊街之刑。我們侯府對你有七年養恩,如今想走?沒門!”
後來,京城百姓都瞧見那寄宿侯府的孤女一步一叩首,滿麵鮮血跪走長街,還了姨母表哥收養之恩。
恩已結清,我不要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