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出成績的那天,我的後媽衝了進來,指控我猥褻我同父異母的親妹妹。
妹妹的褲子上滿是血跡,哭著控訴著我的惡行。
她清楚地描述了當時的具體場景,我是如何將她騙去天台,又是如何以“玩遊戲”的借口騙她自己脫下了褲子。
我慌張擺手,想解釋一切都是誤會,卻沒想我爸根本不聽,迎麵就是一個耳光朝我扇了過來。
“你妹妹連那個天台在哪個小區哪棟樓都說出來了,你竟然還死不承認!”
“那可是你的親妹妹啊,你怎麼能做出這麼大逆不道的事情!”
他撕掉了我的錄取通知書,把我送去被稱為人間地獄的改造中心,讓我遭受了三年非人的折磨。
即便將我接回去了,也仍舊不願放過我,非要逼著我去“案發現場”給後媽和妹妹磕頭道歉,祈求原諒。
可到了樓下,居民的話卻徹底讓我爸傻了眼。
“什麼天台?這一片都是別墅區,別說這棟樓了,就是這整個小區,都沒有天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