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歲那年我救下被仇家追殺的哥哥,為他斷了兩條腿。
長大後,為了讓哥哥有份工作,我自願接下老板的房卡。
哥哥知道後,瘋了般將老板打成重傷,把我護在懷裏。
自此他被診斷為偏執型精神患者,我是他唯一的親人,也是不可觸碰的逆鱗。
後來他奪回家產,成了海城誰都不敢得罪的活閻王,對我的控製和偏執也加強數倍。
不準我離開他身邊一步,不懷好意的人多看我兩眼,都會被他挖出雙眼。
為了治好我的腿,哥哥忍下不舍把我送去國外。
重新站起來這天,我收到了哥哥的結婚請柬。
我滿懷期待帶著媽媽的遺物回國,卻被準嫂子當成小三抓到了廢棄爛尾樓裏。
「你這騷浪賤的小狐狸精,我把你這張勾引男人的臉皮剝下來,看你還怎麼跟我搶男人!」
她摔碎媽媽的遺物,打斷我的四肢,剝下了我的臉皮,把我活活折磨致死。
最後將我打包塞進狹小的盒子裏,送到了哥哥麵前。
「親愛的,就是這個賤貨假扮你妹妹。」
哥哥病發暴怒,當場找來野狗將我挫骨揚灰。
當發現那根他親自挑選給我的腿骨支架後,哥哥猛然發怔。
準嫂子笑著說:
「親愛的,沒想到吧,這小賤人其實就是勾引你的狐狸精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