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東月國的長公主。
父皇暴斃身亡時,叛軍逼宮。
我假借獻出玉璽,刺殺了叛軍首領,卻也受了重傷。
當時內憂外患,我隻能拖著病弱的身體,肅清朝綱,扶持幼弟登基。
在皇弟能獨當一麵後,我便去了封地調理身體。
不久前我收到皇弟家書,說想念我跟兒子,派人接我們入京團聚。
我欣然應允,卻不願費精力與世家大族的夫人小姐周旋。
所以這次回京城,我沒有住在公主府,而是隱居在了京城的白雲觀。
沒曾想,鎮北侯夫人卻帶著人打上門來。
“恬不知恥的狐狸精,竟敢在佛門重地勾引男人!我現在就教教你什麼是規矩!”
“想靠孩子上位?我就先了結了這個小畜生!再把你賣去青樓!”
她用馬鞭把我兒子抽打的遍體鱗傷,又將他丟去後山喂狼。
她撕碎我的衣衫,用匕首在我身上刻下“奴”字,將鮮血淋漓的我五花大綁,拖到了青樓接客。
千鈞一發之際,皇弟跟鎮北侯趕來了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