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當朝太師唯一的女兒,十四歲那年被父母接回府,卻隻能以養女的身份待在府中。
我一直安分守己,守著自己的本分嫁給了太子。
可大婚當日,丞相裴漸卻自斷一臂送到我麵前,當做新婚賀禮。
而太子砍下他另一隻胳膊,給我當做陪葬。
......
進太師府時我隻有十四歲,那將我拋棄了十四年的母親見我第一眼便說道:“先將小姐帶下去梳洗。”
她高坐明堂之上,嫌棄自己曾經遺棄過的女兒衣衫不整,肮臟無禮。
我從未被束之於這高牆庭院之中,見她第一眼便不喜,因此身邊的嬤嬤為我引路時,我盯著眼前這個滿身華貴的婦人,開口嘲諷,“臟到你了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