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.
把前三批底片搬進林梔暗房的第三天傍晚,季晚棠提前回了公寓。
我正在暗房將明日送審的《雨季》原版底片裝進鋁盒。
她遞過一件炭灰襯衫:“今晚知行在紅磚藝術區辦展前沙龍,來了不少基金會評審,你換衣服跟我去。”
我扣上鎖扣:“你們的酒會,不用叫我。”
季晚棠語氣放軟:“你不是介意我單獨帶知行見圈裏人嗎?今晚我帶你出場,省得你多想。”
我想起前晚在她電腦瞥見的沙龍布展單,伸手接過襯衫。
我想去現場核實,賀知行在沙龍裏到底放了什麼。
一小時後,車停在紅磚藝術區舊倉庫門前。
簽到台助理遞給我一枚磨砂胸牌,正麵印著:【觀察樣本01:穩定型伴侶】。
季晚棠臉色微變,迎麵走來的賀知行卻笑著解釋:“聞先生別見怪,策展組配合沉浸式主題,按角色代碼做的入場牌。”
我盯著他:“誰把我的資料發給策展組的?”
賀知行看了眼季晚棠:“晚棠跟我剖析過你們七年的相處模式,很有切片價值。”
季晚棠壓低聲音拽我:“就是個入場道具,大家都在看,別小題大做。”
我直接將胸牌扔進金屬垃圾桶:“我有名字,我叫聞景,不是你們的樣本。”
季晚棠冷下臉:“你非要當眾讓我下不來台?”
我反問:“把我印成觀察樣本發給賓客,到底誰在鬧?”
賀知行指向主展廳中央的巨幅紗幕投影:“我們已經做了脫敏處理,隻留光影輪廓,絕不泄露隱私。”
我抬頭望去,三米高的紗幕上,一眼認出那個左手托著膠片夾的人是我。
那是上月底我在公寓暗房衝片時,季晚棠端著牛奶推門拍下的。
當時她說暗房紅光好看,要留作七周年相冊扉頁。
原來她的紀念扉頁,是轉手發給初戀投在大屏上供人圍觀。
下方燈箱展簽印著:《被觀察的第七年》,聯合署名:
概念藝術:【賀知行】,特邀策展:【季晚棠。】
我拿看向季晚棠:“這張原圖,是你親手發給他的?”
季晚棠咬唇:“知行缺一張居家馴化感的剪影,我隻是借他做底圖......”
“那就是未經我同意,私自把我的私人影像交給他商用。”
賀知行笑容微僵:“二次創作後屬於藝術品,你要是不習慣,結束我們調低對比度。”
我冷聲打斷:“不是調低對比度,是現在立刻關掉投影、撤下展板。”
季晚棠按住我手背:“基金會評審都在場,現在撤主視覺,知行明天的簽約會怎麼辦?你能不能顧全大局?”
我甩開她,直接走向場務主管,亮出手機原圖參數:“我是畫麵當事人聞景,該展品未經許可商用個人私密影像,請場館立刻登記侵權異議並封存監控,明早我委托律師發撤展函。”
賀知行笑意消失:“一點藝術理念之爭,非要鬧到發律師函?”
我收起手機:“你們不是喜歡觀察伴侶反應嗎?去法庭上慢慢觀察吧。”
回公寓後,我將取證照片、原圖元數據及現場視頻存入加密硬盤,重命名為:侵權證據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