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侯府時,我住了七年的院子已經封了。
不是讓給賀明珠。
隻是侯府嫌待罪之人的東西晦氣。
下人把我的衣裳首飾裝進四口箱子,堆進耳房,掌了七年的中饋也交給了二嬸。
管家見我站在門口,低聲解釋:
“世子說隻是暫時,等案子過去,自會有安排。”
七年前成婚,賀硯辭親手把正院鑰匙交給我,說這裏以後就是我的家。
如今認罪書還沒簽。
我已經進不了自己的家。
耳房那四隻箱子裏,有我成婚時母親給的嫁衣,也有賀硯辭這些年送我的東西。
下人收拾得很利落,像我從未在這裏住過七年。
賀硯辭在書房等我。
桌上放著一封和離書。
我看了一眼。
“不是說隻流役三年?”
“權宜之計。你一旦獲罪,侯府必須先與你劃清關係。”
我問:
“那三年後呢?”
賀硯辭頓了一下。
“等你回來再說。”
不是重新娶我。
是再說。
我聽懂了。
“你準備另娶?”
“母親確實在看人選。侯府需要嫡子,我已經二十八。”
他語氣坦蕩。
“你回來以後,我也不會不管,會在外麵置一處宅院。”
原來七年夫妻。
我替他擋過刀,替侯府填過虧空,伺候他重病的母親半年沒睡過整夜。
三年後若我僥幸活著回來。
他準備養我做外室。
賀硯辭皺眉。
“知微,你現在先保命。活著回來,比什麼都重要。”
我點點頭。
“確實。”
我提筆在和離書上簽了名字。
賀硯辭明顯鬆了口氣。
剛成婚那年,侯府被彈劾,他連夜入宮前抱著我說,天塌下來有他。
後來天真的塌了。
他卻讓我先頂上去。
傍晚,賀明珠來了。
她沒有喊我嫂嫂,隻從懷裏取出一張殘破路引。
“這是我當年偷藏的。落款是裴崇山親筆,不是私印。”
我抬起頭。
“為什麼給我?”
她扯了一下嘴角。
“我恨裴家,但還沒惡心到讓受害者替凶手坐牢。”
她又告訴我,賀硯辭昨夜找過她。
“他讓我堂審別把話說死,說我年紀小,也許認錯了人。”
走到門口,她又停了一下。
“裴知微,我哥把我找回來,不代表他對你也是好人。”
當天夜裏,青禾終於從臨州回來。
她半邊臉腫著,袖口全是血。
“裴家派人滅口。不過奴婢先找到了瑞雲班以前的班主。”
她從鞋底拆出一卷油紙。
裏麵是一張發黃的賣身契。
買主:瑞雲班。
女童:裴知微。
七歲。
價銀三十二兩。
最後一行,是裴崇山的名字和手印。
我一遍遍看,眼睛反而幹了。
青禾哭著道:
“少夫人,別認了。再認下去,真會沒命的。”
我把賣身契折好。
“當然不認。”
既然他們誰都不給我留路。
那就都別走原來的路了。
堂審前一晚,母親來了侯府。
她進門便跪下,死死抱住我的腿。
“知微,娘求你認了吧。你爹若定拐賣良民,是死罪。”
“承安也完了。娘不能看著一家人全毀了。”
我慢慢收回扶她的手。
“我七歲被賣的時候,你看著了嗎?”
她的哭聲驟然停住。
“我被送上馬車時,你是不是也這樣求過我爹?”
母親嘴唇發抖。
“娘攔過,可承安當時快病死了。”
又是裴承安。
七歲那年,我換他一條命。
二十五歲,還要再換他的前程。
我看著母親。
“如果今日要流放的是承安,你會勸他認嗎?”
她沒有回答。
臨走前,她把一枚銀鎖放在桌上。
“這是你小時候戴的。知微,娘不是不疼你,娘是真的沒辦法。”
銀鎖背後刻著四個字。
掌上明珠。
小時候我一直把它貼身戴著,以為這四個字就是父母給我的承諾。
如今母親把它還給我,倒像終於承認,那承諾早在十八年前就不作數了。
真諷刺。
第二日,大理寺外擠滿了人。
我還沒下車,便聽見有人罵。
“就是她!十五歲便幫人販子遮掩路引!”
“這種女人也配做侯府少夫人?”
我甚至還沒認罪。
罪已經替我坐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