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日,我回了裴家。
族譜攤在正堂,我的名字已經被墨線劃掉。
旁邊放著認罪書、流役穿的粗布衣裳,還有我的嫁妝清單。
什麼都準備好了。
母親迎上來。
“知微,別怪你爹。他也是為了保住這一家人。”
我把牙行私賬摹頁放到桌上。
“七歲,左肩燙傷,臨州班社,瑞雲班。是不是我?”
屋裏一下安靜了。
父親裴崇山端著茶,連眼皮都沒抬。
“是。”
我喉嚨發緊。
“我不是被拐走的?”
“當年家裏欠債,我隻是把你送去學幾年戲。”
我盯著他。
“多少錢?”
父親被問得煩了。
“三十二兩。都過去十八年了,你還要算到什麼時候?”
原來我七歲那年,值三十二兩。
那時父親隻是縣衙裏一個抄文書的小吏。
第二年,他花銀子補了缺,此後一路升遷,如今官至戶部侍郎。
我一直以為父親時來運轉。
原來他的運,是賣女兒換來的。
母親撲過來握住我的手。
“承安那時剛出生,病得厲害。你爹若補不上缺,全家都得完。”
我看向她。
“你知道?”
她哭著別開臉。
我被送走那日,母親替我梳好頭,換上新衣,還往我掌心塞了兩塊糖。
她說,知微乖,跟叔叔出去幾天,娘很快接你。
我等了六年。
沒人來。
十三歲那年戲班失火,我趁亂逃出去,被進京商隊送回裴家。
父親見到我時臉色慘白,母親卻抱著我哭得暈過去。
我以為那叫失而複得。
回家最初那幾年,我每次夢魘,母親都會抱著我哄,父親也從不許旁人追問那六年。
我曾因此感激他們,覺得自己雖然吃了苦,至少還有家可回。
如今才知道,他們隻是沒想到,被賣掉的女兒還能自己回來。
我問父親:
“既然隻是學戲,為什麼六年不接?”
他終於沉下臉。
“你如今不是好端端站著?裴家養你十三年,還讓你嫁進侯府。”
“難道這些還抵不過小時候那幾年?”
原來這些都能算賬。
我在戲班挨過的打,斷過的骨,六年裏一次次等不到家人的夜晚,在父親嘴裏不過是“小時候那幾年”。
三十二兩賣出去。
十三年飯錢抵回來。
兩清。
裴承安從屏風後走出來,已經換上備考春闈的新衣。
“爹當年是錯了,可你若追究,他要死,我也會被革去功名。”
“姐姐,你總不能把娘家全毀了。”
我問他:
“你知道小時候給你買藥的錢從哪來嗎?”
他僵了一下,很快梗起脖子。
“又不是我讓爹賣你的,跟我有什麼關係?”
我笑了。
“當然沒關係,畢竟被賣的人不是你。”
父親將認罪書推過來。
上麵寫得和賀硯辭說的一樣。
隻要我認下知情不報,後麵的罪到底有多重,自會有人替我“周旋”。
父親敲了敲桌麵。
“侯府在刑部有人。你咬死年少無知,不會判得太重。”
我抬眼。
“若刑部不買賬呢?”
屋裏無人回答。
所謂三年,所有人都在賭。
賭輸了,坐牢、流放,甚至死的人也是我。
父親已經不耐煩了。
“侯府還能真看著你死?簽了,別毀了所有人的前程。”
我低頭看著認罪書。
若我簽下去,親手賣女兒的父親,就成了被女兒牽連的可憐人。
我把認罪書折好。
他的神色終於緩下來。
“想通了就好。”
我卻拿起嫁妝清單。
“我的嫁妝呢?”
父親淡淡道:
“你獲罪後,一半給明珠賠罪,剩下的留給承安打點仕途。”
我點頭。
賣我一次不夠。
還要再賣一次。
離開前,我經過祠堂。
族譜上的墨還沒幹,裴知微三個字被劃得嚴嚴實實。
父親站在門口。
“等你三年後回來,再添上就是。”
我沒有回頭。
原來名字也一樣。
他們想拿就拿,想施舍回來再寫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