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一早,胡雨萱的行李就堵在了玄關。
兩隻粉色的箱子堵在玄關。我係著圍裙在廚房煮麵,聽見外麵「哐當」一聲,跑出來一看,我那隻馬克杯已經碎在地上。
那杯子是我自己買的,九塊九,杯身上印著四個大字:打工快樂。
胡雨萱光腳站在箱子旁邊,眼裏蓄著淚:「若曦姐,對不起,一鳴哥讓我住主臥,我東西多,沒留神......」
「主臥?」我看了眼馬一鳴。
馬一鳴靠在沙發上翻手機,頭都沒抬:「雨萱認床,主臥采光好。你搬隔壁。」
我蹲下身,一片一片撿碎瓷。
「杯子九塊九,摔了照賠。」我說,「精神損失費,昨晚裙子一千,今天加一千,翻倍。」
胡雨萱哭聲一滯:「你說什麼?」
「你要在這個家住,就守這個家的規矩。」我把碎瓷片放進垃圾桶,「我的東西,你碰一樣,賠一樣。」
馬一鳴皺眉:「孫若曦,你跟一個杯子置氣?」
「我沒置氣。」我抬起頭,「我在報價。」
他嗤笑:「行,報。她那點出息,折騰不出水花。」
我轉身回廚房,下了一碗麵,臥兩個蛋,端到玄關:「吃嗎?你若曦姐下的,不另收錢。」
胡雨萱看看麵,又看看我,沒敢接。馬一鳴把碗接過去:「她不吃我吃。你手藝不錯,就是心眼小。」
我看著他埋頭吃麵,想起三年前。
三年前的十月十五,我二十三歲生日,被人帶進這棟公寓。馬一鳴給我開了三個條件:吃穿住行他全包,每月給家用,規矩是聽話、懂事、不打聽。
我笑眯眯地回了三條:不催婚、不幹涉我去哪、不查我手機。
他愣了一下,大概頭一回見到談條件的,笑著拍了我一下:「行,就這麼定。」
從那天起,我把這份工當成了班上。打卡,是每天早上的第一碗麵。下班,是每晚鎖上房門。
那天中午,孫曉彤來城裏,約我在商場吃火鍋。
她把一整盤毛肚倒進鍋裏:「你真打算熬到那天?」
「不是熬,是上班。」我涮著鴨腸,「上班是拿錢的。」
「那你圖他啥?」
「圖他錢啊。」我理直氣壯,「不然呢?圖他年紀大,圖他不洗澡?」
孫曉彤笑罵著給我夾菜:「海底撈了三年,馬上散夥,舍不得?」
我把筷子往碗上一擱:「我本來就是來撈一頓海底撈的。撈夠了,鍋就該撤了。」
回公寓時,我在小區門口撿到一隻英短貓,藍眼睛,瘦得一把骨頭。我把它抱了回去,起名叫招財。
招財住進來的第三天,胡雨萱抱著胳膊站在門口,捏著鼻子:「若曦姐,貓毛弄我一身怎麼辦?我對貓毛過敏。」
馬一鳴正好經過,隨口說:「貓送人吧,雨萱過敏。」
我把招財抱進懷裏,順了順它的毛:「送誰啊?」
「那是你的事。」他說。
我沒吭聲,低頭看了看招財。它也看著我,藍眼睛裏映著我一張臉。
晚上,我給孫曉彤發消息:「貓先幫我養著,等我過來,給你開工資。」
發完,我在賬本上又添了一行:杯子九塊九,算我送的。貓的事,我記下了。
我合上賬本,抬頭看了眼日曆。
二十九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