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九月二十號,馬一鳴的朋友組局,在城郊一家會所。
這種局我陪了三年,規矩門兒清。胡雨萱頭一回見這幫人,坐在馬一鳴身邊,端著果汁,小媳婦似的。
酒過三巡,馬一鳴摟著胡雨萱的肩,手卻一抬,指向我脖子:「這條項鏈,雨萱昨天念叨了一晚上,說好看。」
那是兩周年的東西,七萬八,碎鑽拚成的,細細一條。
胡雨萱低下頭,聲音不大不小,剛好夠一桌人聽見:「若曦姐不會怪我吧?一鳴哥說,你什麼都讓著我的。」
她不是要項鏈,她是要當著滿桌人的麵,把我釘在這個位置上:我是能被隨時摘下來、掛到別人脖子上的東西。
我捏著酒杯,笑了:「怪什麼?」
我站起來,繞到她身邊,把項鏈從脖子上摘下來,親手繞過她的脖子,搭扣扣上,還替她把頭發撥了出來。
「戴著玩吧。」我說,「回頭我記個價。」
滿桌的哄笑變了味。
馬一鳴臉一沉:「孫若曦,你什麼意思?」
「馬總送的東西,我替馬總記個賬。」我把酒杯滿上,「雨萱是新人,不懂規矩,我幫她記。」
胡雨萱拽著馬一鳴的胳膊:「一鳴哥,你看她,她陰陽怪氣的......」
「行了。」馬一鳴盯著我看了兩秒,忽然笑了,「記。讓她記。她記了三年,也沒見記出什麼名堂。」
他以為我在賭氣。他不知道,我是真的在記賬。
散場回到公寓,我反鎖門,打開二手平台,把剩下的兩隻包、一塊舊表拍了照掛上去。他給的東西,我一樣不帶走。
掛完,我翻出賬本,翻到中間那一頁。
第一筆賞錢,二十三萬。
那是我入職頭一個月,陪他去外地談一筆合同。客戶把他灌得扶不住,我替他擋了一圈酒,又圓了幾句場,把眼看要黃的合同當場談了回來。他高興,第二天就開了張二十三萬的單子,說是給我的賞錢。單子要他簽字,他正打著電話,掃了一眼就簽了,還笑我眼皮子淺。
他這樣的人,二十三萬是零花錢,簽字是抬抬手。我把那筆錢存進小存折,湊成三年定期,到期連本帶利,二十五萬九。他給的每一筆,我都換成了我自己的名字。
淩晨,孫曉彤的電話打來:「姐,裝修隊明天進場,定金六萬。你那邊行不行?」
「行。」我看了眼餘額,「明天上午十點,準時到賬。」
掛了電話,我有點餓,趿著拖鞋去廚房,剛到門口,就看見胡雨萱端著我的碗,把我昨天鹵的半塊牛肉倒進了垃圾桶。
她抬頭看見我,捂嘴笑:「哎呀若曦姐,這是你要吃的?我以為是放壞了的呢。」
我看著垃圾桶裏的牛肉,走過去從她手裏拿過碗,又從冰箱拿出另一隻保鮮盒打開,裏麵是我下午剛鹵好的一整盒。
「沒事。」我說,「壞了的倒掉,正好。好的,還多著呢。」
她臉上的笑,一點一點掛不住了。
我端著保鮮盒回房,關門前補了一句:「雨萱,下次想吃,跟姐說。偷倒別人的東西,不體麵。」
門關上的瞬間,我聽見外麵什麼東西摔在了茶幾上。
我翻開賬本,在「牛肉」後麵添了兩千,往前一頁,項鏈那行,補了三千。
裙子一千,項鏈三千,牛肉兩千,筆筆都有出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