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夜裏睡不著。
我靠在床頭整理舊物,一個鞋盒大小的紙箱,塞在衣櫃最裏層。
裏頭沒什麼值錢的東西。
一本舊手賬,幾張收據,一個用了一半的護手霜,還有一袋照片。
我把手賬翻開,第一頁的日期是三年前的一月。
字跡是我的,寫得很潦草,有的地方墨水洇開了,大概是手上有汗。
“1月11日,陸聽寒轉入重症監護,還沒醒。”
“1月12日,夜班護士說他血氧掉過一次,我按了呼叫鈴。”
“1月13日,溫軟來了一趟,待了二十分鐘,拍了張照片就走了。”
我沒往下翻。
後麵的每一頁我都記得。
七天七夜,我沒離開過那間醫院。
走廊裏的長椅硬得硌骨頭,消毒水味鑽進頭發裏,洗了三遍都散不掉。
第六天晚上,我在手術室外麵簽的字。
醫生問家屬在哪裏,我說我是他未婚妻。
那時候還不是。
聘書是後來下的。
陸家老爺子醒過來以後,第一件事就是讓人查誰守了七天。
查到的名字是溫軟。
因為登記表上簽的是溫家,探視記錄寫的是“溫小姐”。
沒人細問是哪個溫小姐。
溫崇山知道。
他收到消息那天,在書房裏坐了一晚上。
第二天早上,他把我叫過去。
“晚晚,這門親事是你妹妹的機會。”
他說這話時沒看我。
“陸家指名要救命恩人,你妹妹身體弱,嫁過去能享福。”
我說,爸,救人的是我。
他沉默了很長時間。
然後他說:“家產分你一半,你替你妹妹嫁過去。”
替嫁。
多幹淨的兩個字。
我合上手賬,放回盒子裏。
三年前的事我已經不去想了,想也沒用。
淩晨兩點,門響了。
陸聽寒推門進來,一身酒氣。
他去了書房的酒櫃,不是外麵喝的,是回來以後自己悶的。
他站在門口,領帶鬆了一半,襯衫袖子卷到小臂。
“今天的事,你做得太過了。”
他聲音不大,帶著酒後的啞。
我坐在床邊,沒接話。
“軟軟今天委屈了。她當年救過我的命,你讓讓她。”
又是這句。
讓讓她。
讓了三年,讓出了一整個人生。
我抬頭看著他。
燈光打在他臉上,輪廓很深,眼睛很冷。
我忽然想問一個問題。
“如果救你的不是她呢?”
他的動作頓了一下。
很短,也就一秒。
然後他冷笑了。
“證據擺在那兒。溫晚,搶東西搶上癮了?”
證據。
什麼證據?
溫軟在ICU門口拍的那張自拍?還是溫崇山替她補簽的那份陪護記錄?
我張了張嘴,想說點什麼。
但我看著他的眼神,把話咽回去了。
他不信我。
從第一天起就不信,以後也不會信。
他心裏裝著一個溫柔的救命恩人,那個人永遠不會是我。
我起身,走到書桌前。
抽屜裏有白紙,我抽出一張。
拿筆的時候手沒抖。
我一筆一劃寫了四個字。
離婚協議。
筆畫很輕。
沒有力道,沒有憤怒,像抄課文一樣平靜。
陸聽寒站在我身後,我能感覺到他的視線。
我沒回頭。
手機忽然震了一下。
屏幕亮起來,是一條短信。
溫軟發的。
“姐,對不起,可爸用一半家產換你嫁過去,你該謝我。”
我盯著那行字看了三秒。
然後按滅屏幕。
起身的時候手碰到了紙箱,照片袋滑開了。
一張老照片飄出來,落在地上。
照片拍得很模糊,是醫院走廊的長椅。
椅子上蜷著一個人,披著件軍綠色的大外套,靠著牆睡著了。
手從袖口伸出來,搭在椅子扶手上。
小臂內側,有一道月牙形的疤痕。
那是我的手。
陸聽寒沒看見這張照片。
他轉身走了,門關的聲音很輕。
我把照片撿起來,看了很久,塞回了袋子最底下。
窗外有風,吹得窗簾鼓起來又落下去。
桌上那張白紙還攤著,“離婚協議”四個字朝上。
墨水已經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