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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您母親,她說您出差前商量好了,貓長期腎病,生活質量低,自願放棄治療。”
“病曆給我。”
安樂原因寫著:高齡重病,食欲廢絕,主人無力繼續照護,申請安樂。
申請人:季禾。
關係:主人。
簽名欄裏歪歪扭扭寫著我的名字。
“這不是我簽的。”
趙醫生一愣:“您母親說,是您提前授權,她代為送醫。”
“我人在外地,並不知情。”
我翻出七天前複查報告。
同一家醫院,同一個係統:精神狀態尚可,食欲可,建議繼續藥物控製,暫不建議安樂。
我把手機轉向他:“七天前你們不建議安樂,七天後我媽說它活不下去,你們就信了?”
“寵物情況變化快,家屬描述它不吃不喝......”
“你們給我打電話了嗎?係統裏有我的號碼嗎?”
他不說話。
“你們知道登記主人是我,知道它長期在你們醫院看病,知道七天前它還不符合安樂建議,可你們沒聯係我,就憑一個不是主人的人簽字,把它安樂了?”
前台小聲說:“阿姨說聯係不上您,而且她是您母親......”
又是母親。
好像這兩個字可以打開我所有的門,拿走我所有的東西,替我決定所有生死。
“我要看監控。”
趙醫生臉色變了:“涉及其他客戶隱私。”
“保存多久?”
“一般十五天。”
我把病曆、同意書、繳費單鋪在前台拍照。
保留好證據,我抱起骨灰盒。
趙醫生攔我:“您母親也是為了減輕貓的痛苦......”
我停住:“團子七天前還在吃飯,還會蹭我的手,它不是病死的,不是自然走的,也不是我放棄的。”
“它是被你們在沒有核驗主人的情況下,打針殺死的。”
外麵下雨。
我把骨灰盒塞進外套裏,怕它淋濕。
周行趕到我家時,我坐在地板上。
團子的貓窩還空著,骨灰盒放在它平時睡的位置,旁邊是小魚玩具。
周行蹲下:“禾禾,我知道你難受,但那畢竟是你媽,她方法不對,出發點也是擔心你弟媳和孩子。”
“現在團子已經走了,你鬧大也改變不了結果,為了貓把親媽和醫院都告了,外人怎麼看你?”
我抬頭:“外人怎麼看,比團子怎麼死的重要?”
“你別鑽牛角尖,以後我們也要結婚,你不能一直這麼極端。”
“極端?”
“你現在誰勸都聽不進去。”
我看著他。
他曾摸著團子的頭說:“它老了,我們以後一起照顧它。”
原來前提是它不製造麻煩。
我問他:“如果他們未經我同意處理掉的不是貓,是我的房子、存款、工作,你也會說那畢竟是我媽嗎?”
他移開眼:“這不一樣。”
“哪裏不一樣?”
他說不出來。
我打開門:“你回去吧,我不想聽任何人勸我算了。”
他臉色沉下來:“你別後悔。”
門關上後,我新建證據目錄:十年疫苗體檢記錄、七天前複查報告、安樂同意書、繳費記錄、小區監控、門鈴音頻、家庭群記錄、通話錄音。
然後我撥通律師電話:“我想谘詢一起寵物被他人冒簽安樂的案件。”
“冒簽人和您什麼關係?”
我看著骨灰盒:“我媽。”
律師提醒:“如果你懷疑簽名不是本人簽署,原件非常重要,先別讓醫院銷毀、替換或補填任何材料。”
我放大醫院拍回的照片。
同意書右下角有一行小字:本人確認已充分了解安樂後果,自願放棄後續治療。字跡歪斜,筆畫發虛,不像我,更不像我媽。
前台說過:“您母親說,這是您提前簽好的授權。”
可我出差前,家裏隻有病曆和藥盒,沒有任何授權書。
宋遙這時發來消息:“你媽那天不是一個人來的。”
截圖裏,小區大堂監控顯示:我媽抱著航空箱,季明跟在旁邊,手裏拿著文件袋。文件袋半開,露出一角白紙,上麵隱約兩個字:季禾。
我想起出差前一天,季明在飯桌上問:“姐,你簽名是不是一直都這麼連?”
當時我以為他隨口問。
現在才明白,他們連我的名字都提前練過。
宋遙又發語音:“物業說,你媽跟他們講你已經簽好同意書,讓他們陪她上去接貓,季明還說你工作忙,沒空管,讓他們別耽誤。”
不是我媽一個人。
季明也在。
那份簽著我名字的同意書,很可能在他們進我家前就準備好了。
我給醫院前台發消息:“請立即封存團子就診當天全部原始病曆、安樂同意書、監控視頻和繳費記錄,明天我的律師會正式聯係你們。”
幾分鐘後趙醫生打電話。我按錄音接通。
他語氣溫和很多:“季小姐,我們開會討論了,可能存在溝通誤會,您母親畢竟帶了您的簽字材料......”
“什麼簽字材料?”
“就是......授權同意。”
“原件在你們醫院?”
“這個要查一下。”
“別查丟了。”
他壓低聲音:“您沒必要鬧這麼大,貓已經火化了,後麵我們可以適當補償。”
“團子送到醫院時是什麼狀態?昏迷?無法進食?你們做血檢了嗎?做基礎評估了嗎?聯係登記主人了嗎?”
電話裏隻剩沉默。
我確定,他們什麼都沒做。
“趙醫生,明天見。”
“你到底想幹什麼?”
“我要告你們,還有我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