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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曼律師聽完,沒有說節哀,隻問:“你想要什麼結果?”
“團子回不來了,但我不想讓他們用一句‘一隻貓而已’蓋過去。”
她說:“可以。”
她梳理四點:證明團子的權屬和長期照護;證明我明確不同意送走或安樂;證明我媽和季明未經授權進入住所帶走團子;證明醫院核驗和診療評估有瑕疵。
我問:“法律會承認它對我的意義嗎?”
許曼停筆:“法律不一定能衡量它陪你十年的重量,但法律至少能確認一件事:別人不能擅自替你決定它的生死。”
我眼眶熱了。
終於有人告訴我,我的不同意是有意義的。
宋遙陪我去物業調監控。
經理開始推脫:“你們家事,我們不好插手。”
宋遙把律師函草稿放下:“那就等正式函件。”
經理最後同意保存錄像。
監控裏,我媽上午十點進小區,季明提著航空箱和文件袋。
物業問:“業主本人知道嗎?”
我媽說:“我是她媽,她出差忙,讓我來接貓看病。”
季明補了一句:“她都簽好字了,別耽誤,我姐脾氣急,回頭又怪你們。”
門鈴雲端音頻裏,門內傳來團子害怕的叫聲。
我媽嫌惡地說:“叫叫叫,吵死人,早處理早幹淨。”
季明說:“媽,你快點,宋遙中午要來。”
他們知道宋遙會來,特意趕在她之前。
宋遙紅了眼:“畜生。”
我沒哭。
我把音頻保存三份:雲端、硬盤、律師郵箱。
家庭群裏,飯局後我說過:“團子不會送走,以後林悅介意,不要來我家。”
我媽回:“行行行,誰敢動你祖宗。”
季明發了個翻白眼表情。
這些當時刺眼的話,現在都是證據。
許曼發函要求封存當天全部資料。
醫院起初隻願給病曆複印件,不願給監控。
許曼提醒:“如果視頻滅失,我們會申請法院結合現有證據認定對你方不利。”
第二天,院長親自打來:“我們願意協商賠償,趙醫生工作確實不夠嚴謹,但絕對不是故意傷害。”
我問:“監控呢?”
他沉默。
周行又來公司樓下堵我,拎著咖啡:“聽說你真找律師了,禾禾,你冷靜點,你媽血壓都高了,你爸給我打電話,說你不接他們電話。”
“所以呢?”
“撤訴吧,醫院賠點錢就行了,你真把你媽告上法庭,親戚朋友怎麼看你?我們以後怎麼辦?”
“我們?”
“我不是不支持你,但你處理問題太極端,以後結婚過日子,不能動不動把事情做絕。”
我看著他,突然很陌生。
“周行,我們分手吧。”
他愣住:“就因為我勸你別衝動?”
“不。因為你也覺得,我的痛不值得。”
我走進公司大樓,沒回頭。
當晚,律師函送到我媽手裏。
她滿臉不可置信,終於慌了。